
青岛出口加工区
青岛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,同年12月8日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八部委联合封关验收,2004年8月海关正式入驻,标志着青岛出口加工区正式封关运作。
优越的地理位置:
青岛是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,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闻名中外的风景旅游胜地,也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帆船比赛举办城市。青岛与韩国、日本隔海相望,是中国五大外贸口岸之一,作为沿黄河流域最大的出海口和金融、信息、货物集散中心,集港口贸易、现代工业、金融服务、旅游渡假于一身,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之一。
城阳区位于山东半岛东南部、青岛市区北部,是进出青岛市的北大门,是山东省第一个“一级金融安全区”。青岛市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座落在区内。
便捷的立体交通:
青岛出口加工区位于青岛市“三点一线”的发展战略布局的中间地带,东临青岛市区、青岛港、空港;西依开发区、前湾港。纵横交错的海、陆、空线路在青岛出口加工区周围形成了极其便利的,联通国内外交通网络。
海港:青岛出口加工区距青岛港33公里、距前湾港36公里。青岛港是著名的天然良港,沿黄流域和环太平洋西岸重要的国际贸易口岸和海上运输枢纽,拥有85条国际航线与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。2006年青岛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710万TEU,列全国第三位,列世界14强。
空港
距离青岛出口加工区19公里。青岛机场已开通国内航线98条,国际航线14条。
公路
青岛出口加工区紧靠环胶州湾高速公路,并通过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和流亭立交桥与308国道、济青高速、青银高速、烟青一级公路及港口相衔接。总投资达99.38亿元的跨海大桥工程也已全面启动,该项目预计2008年奥运会前竣工通车。跨海大桥将大大缩短青岛出口加工区至青岛、黄岛的距离,乘车15分钟即可到达。
规划建设
青岛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分为核心区、配套产业区、生活居住区。核心区总体规划面积为2.8平方公里,配套产业区规划面积为34.6平方公里。
核心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,能够充分满足区内企业生产需求, 尤其是加工
区的供电实行双回路,确保加工区企业的需求。
加工区规划了3个小区式职工公寓,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,竣工后约能容纳6万名职工,一期工程已完工入驻8000人。小区内配套建有餐厅、商业服务、文化娱乐、体育休闲设施,具有完善的物业管理。
产业导向
根据青岛市的产业发展状况和发展“三大特色经济”,建设“四大产业基地”和“六大产业集群”的战略目标,青岛出口加工区重点鼓励发展精密机械、电子信息、精细化工、新型材料等行业,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、技术含量高、以出口为主的“大、高、外”项目。
核心区内已入驻企业分别来自美国、德国、韩国、日本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。
随着美国Tyco、德国STIHL公司、韩国丹庵电子、日本星电等世界500强企业和世界知名企业的入驻,基本形成了电子信息和精密机械两大产业雏形。
截至目前,加工区累计签约内外资项目60个,其中累计引进外资项目46个,投资总额6.4亿美元,注册资本3.1亿美元,到账外资1.25亿美元。累计批准的46个外资项目中,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24个,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3个;累计引进内资项目14个,总投资14.3亿元人民币;累计已投产企业28家,区内企业用工人数达到6000人。
优惠的政策规定
青岛出口加工区内实行“境内关外”政策,即:四不、四免、
二退、一保。
“四不”:
一是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;
二是海关不实行《登记手册》管理;
三是国家对加工区内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、消费税;
四是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,不实行进出口配额、许可证件管理。
“四免”:
一是生产所需进境的机器、设备、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,予以免税;
二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、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、仓储设施所需进境的基建物资,予以免税;
三是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,予以免税;
四是区内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、余料、残次品、废品等销往境外的,免征出口关税。
“二退”:
从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,从货物进入加工区之日起,中国国内供货企业可以马上办理退税;
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、电、气实行退税。
“一保”:
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、零部件、元器件、包装对象及消耗材料,予以全额保税。
优质的服务管理
青岛出口加工区管委会拥有自主工商管理权、外资项目审批权、加工贸易审批权、设备进口审批权、外派劳务审批权、规划建设审批权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权和环保审批、监督、验收权,能为企业在工商注册、厂房建设、企业投产、货物通关等方面提供快捷优质的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海关服务:加工区内设有海关,具有先进的信息报关系统,实行24小时监管和无纸化报关,达到“一次申报、一次审单、一次查验”的通关要求。
检验检疫 :加工区内设有检验检疫办事处,为企业提供检验、检疫服务。
加工区公共事务局下设人力资源公司,专为出口加工区内的企业培养、输送有一定文化理论基础、具有熟练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一线人才。
加工区内还设有外汇管理机构、工商管理分局、环保分局、中介、金融、安保、货代等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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